发改委:本次国内成品油价格不作调整
根据《石油价格管理办法》第七条规定,本次汽、柴油价格不作调整,未调金额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。

来源:人民网,作者:朱江

3月14日,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消息,自2019年2月28日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以来,国际市场油价小幅波动,按现行国内成品油价格机制测算,3月14日的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与2月28日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相比,调价金额每吨不足50元。根据《石油价格管理办法》第七条规定,本次汽、柴油价格不作调整,未调金额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。

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策研究室表示,正密切跟踪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运行情况,结合国内外石油市场形势变化,进一步予以研究完善。

>>>原文来源

赞  2 收藏  0 手机阅读
分享到 :

分享到微信朋友圈

微信扫描进入,并分享到朋友圈

延伸阅读

文章/篇

NaN

阅读/次

关注
最新文章